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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工特刊第103期
来源: | 作者: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 | 发布时间: 2017-08-18 | 9706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温总工研字2016]第06

关于“温州市总工程师科技发明、应用与

科普活动”评比申报的通知

 

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各会员:

   2016年度“温州市总工程师科技发明、应用与科普活动”的总结、评分、申报工作现在开始,要求每个会员单位认真总结、积极准备、按时间要求准时完成申报工作,现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 填表申报

1、填表:请各会员在本期《总工特刊》上直接复制下截“温州市总工程师科技发明、应用与科普活动”三张表:“总评申报表”、“会员个人部分评分表”“所在单位部分评分表”

   2、打印:校对无误后请用A4纸打印。

   3、复印:各种证明文件、证书和图文资料都要复印装订在后。

   4、装订:装订时按内容的顺序:⑴“总评申报表”;⑵“会员个人部分评分表”;⑶“所在单位部分评分表”;⑷各种扫描、复印件。加封面封底页装订成册。

   5、企业审核与申报:申报材料装订成册,经所在企业负责人审核签名,加盖公章后,请一定要在20161210日前快递或送到秘书处(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把填好内容的三张表格内容发到本会邮箱:ZG888885@163.com)。

二、  时间截止

20161210日下午四时止;(超过申报时间作自动放弃)

三、活动参评条件

已交纳2016年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会员费的会员(未交的会员须在递交参评资料前补交)。

四、奖项设置与评选步骤

“科技创新争优贡献奖”活动,通过会员个人填表自荐,会员所在单位审核,由市总工程师研究会秘书处组织初步打分,再由市总工程师研究会会长会议审核联评出“一等奖” 10名;“二等奖”10名;“三等奖”10名;“纪念奖”若干名(凡参评会员都有),最后报经市科协学会部审批同意。

四、活动内容的评分范围和要求

一是会员个人投身科技、科普工作的方方面面(约占60%以上);二是所在单位所取得的各项成效等(约占40%以下),填写时要实亊求是,如发现有不实之处,将被取消参评资格。

五、  活动计算评分的时间段

2016年度“温州市总工程师科技发明、应用与科普竞赛活动”计算评分的时间段:是201512月~201611